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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三包期内手机维修两次仍有问题可退换

陈静     2008.02.18

  昨日,市民郑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6988反映,他在垫江县工民路“华升通讯”购买的手机已维修4次还有问题,找到商家换货,被拒绝。

  郑称,他去年10月9日在“华升通讯”购买了一部手机,价格999元。去年11月初,手机电池损坏,找到商家更换电池后,不到一个月触摸屏又不听使唤。商家修好不到一周,触摸屏再次出现同样问题,后找商家更换了主板。去年12月20日,手机无法正常开机,商家又将主板更换。

  “以为这下可以放心使用了。”今年1月31日,手机出现按键失灵的故障。郑先生感到很烦,要商家换一部新手机,对方称只修不换。

  记者联系上“华升通讯”一名姓古的工作人员。古表示,并不是不换,而是因为郑目前身在主城,很多问题不能当面交流,若郑回到垫江,他们查看手机并确认故障即可为他更换新机。

  市消委表示,根据规定,在三包期内手机连续维修两次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可找商家更换同品牌同款型手机;若缺货,可要求退货。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责编:韦韬】  【审校: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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