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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投诉报告显示,去年他们共受理手机投诉3.2万件。质量差、维修难成为今年手机产品的投诉热点。质量投诉在不少城市的手机投诉中占到90%以上。随着手机业的发展,现在实行的手机“三包”政策暴露出了很多的缺陷。消费者和业界共同翘首企盼新“三包”政策出台,以规范手机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手机产业高速发展,手机款型不断更新、服务不断丰富。由于目前实行的手机“三包”条款不够明确和全面,暴露出很多缺陷。如当消费者遇到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时,面临厂家和销售商责权不清、手机售后服务跟进步伐缓慢等情况。记者从江苏、辽宁等省各级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各省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手机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都有大幅增长,并且都排在被投诉商品的首位,手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说:“消费者对于手机投诉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在选择手机产品或者服务以后,对于产品本身的质量,服务缺位和承诺不兑现的问题,得不到经营者按照诚信、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经销商与制造商在遇到问题以后,由于责权不清而相互推诿,消费者只能采取投诉,或者其他一些外部的解决方式,来解决问题。”面对手机市场如此多的问题,消费者希望完善手机“三包”政策,企盼新“三包”早日出台规范手机市场。 为给消费者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提高服务质量,2001年11月国家开始实行手机“三包”的规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随着手机产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手机“三包”已经无法满足新出现的情况,从而出现诸多问题,如权责不清、维修服务商缺乏统一的资质认证、监管机制不够完善、新情况造成新服务壁垒。手机“三包”需要完善,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权责需要进一步细化。现行的手机“三包”规定的各方的权责不够明确,造成遇到问题时经销商和厂商相互推诿的情况。消费者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问题还无法得到解决。如果出现显示屏爆裂、漏液或无显示,主板受潮等这些“三包”没有明确细致的条款规定情况,一些厂商常把责任推卸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却有苦说不出。 其次,出现的新问题需要解决。在市场竞争中,一些厂商采用了存话费送手机的营销策略,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往往以“这是赠送”为由而拒绝履行“三包”,常常以“只修不换”来应对消费者。另外,厂商大打增值服务牌。而软件升级等增值服务在“三包”中没有相关规定,所以是否可以享受增值服务以及在增值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会困扰消费者。 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的变化,手机“三包”的效力已经滞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不仅要具有约束力还应该具有可操作性,以便权责更明确、条款更全面来规范手机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董京生介绍,现有的手机“三包”规定是在手机产业发展初期制定的,随着近年来手机产业的飞速发展,手机“三包”规定的效力已低于《质量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在目前《行政许可法》已经开始实施的情况下,手机“三包”作为部门一级的规章不应该与现行法律的内容背离。在这一点上全社会应该达成共识,生产者和销售者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各部门都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考虑问题,要用市场规律来解决问题。 针对手机“三包”规定实施以来暴露的各种缺陷,2003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向信息产业部提出11条修改意见,其相关新规定将有望从诸多方面更加严格规范手机厂商的行为和责任。但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新“三包”却迟迟未见出台,本报记者就此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部门作了询问,并未得到正面的回答。新“三包”政策何时出台消费者企盼已久,业界也一直在呼吁。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需要完善手机“三包”政策,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厂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应用市场规律在更多的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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