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电信法》草案月底出最新版 2005年有望出台

冯晓芳     2004.03.22

  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信息产业部将在3月底修改整理《电信法》草案最新版,并于二季度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预计,中国有望于2005年出台《电信法》。

  在3月21日举行的2004中国电信业发展新环境高层论坛上,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说,制定《电信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运营企业的权益,促进电信业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电信法》草案中不仅以专章形式对“电信用户权益保护”作了规定,而且还针对电信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进行了专门规定,为用户依法维护合法权利提供了直接依据。还规定了电信用户享有的权利和电信运营企业应承担的义务,确定了电信服务经营者和电信用户在服务过程中的具体关系。这些规定,将成为电信用户自身或者借助电信监管机构约束电信运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在2000年9月电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出台后,电信改革力度加大,结构重组加快。2002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的成立,使中国电信业的运营机制、市场格局和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彻底实现政企分开,形成多运营商竞争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在适用和实施上显示出一定局限,《电信法》的出台成为必然。


 来源: 国际金融报 【责编:佚名】  【审校:华迪】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